各位老师,MPA研究生们: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位授予与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法大研字〔2023〕36号)》,现对MPA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校学位授予、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等相关工作流程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化,申请本次答辩的MPA研究生应认真阅读系统说明,熟悉申请流程,准确填报各项信息。
一、系统上填报毕业、学位申请信息、提交学位论文
开始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 8 时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5时
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版)
所有师生均通过学校主页“智慧法大”登陆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统一登陆入口,无需单独用户名和密码,校外登录无需通过 VPN。
请各位同学生务必合理安排自己的论文完成进度,系统开放后不要急于网上填写,请在论文已得到导师同意定稿后及时登录系统填写并下载《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已取得毕业证的MPA学生不需要重复填写)、《学位申请书》,并在管理系统中上传全匿名版学位论文(PDF格式),匿名版论文要隐去论文中作者、导师姓名,包括致谢部分。电子版论文须与所提交纸质版论文完全一致,否则由学位申请人承担一切不利后果。上传论文电子版统一命名格式为“学号_论文题目.pdf”。
重要提示:
1. 学位申请环节,学位申请人可预填《学位授予登记表》,论文答辩通过后,申请人须填写并确认《学位授予登记表》信息。申请人务必保证填报信息准确无误,此表信息将上报教育部,如填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会导致申请人将来无法在教育部指定官方网站查询到学位授予信息,从而对升学、就业、岗位调整或 晋升造成不利影响。。
2、拟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系统《学位授予登记表》中自愿选择学位授予日期(2023年12月26日或者2024年1月4日),本学期毕业的学历研究生毕业日期须与学位授予日期保持一致)。
二、领取论文封皮(每人18张)
时间为:9月27-28日,10月7日 (办公时间);
地点为:MPA办公室(科研楼A402办公室) *允许代领!
三、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提交时间为:10月7日(8:30-16:00 中午不休息)
地点为:MPA办公室(科研楼A402办公室)
纸质材料清单:
1、提交《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1份及成绩单2份
注:
(1)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粘贴照片。且导师已在系统中填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申请论文答辩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2)成绩单请带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至图书馆四层或图书综合楼604办公室门口自助打印,至少打印3份(其中一份应和纸质的的学位申请书钉在一起)。
(3)学位办要求:学位申请书需有成绩单、确保各栏目内容完整准确,需由导师在系统中填写详细推荐意见及亲笔签名,否则不得接受申请!!!
2、提交《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1份。管理系统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完整,且导师已在系统中填写详细评语及是否同意其毕业的明确意见,并亲笔签名。
3、提交9本纸质论文(5本半匿名,4本全匿名)
注:
(1)需按《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形式要求”的规定印制论文。
(2)提交的纸质版论文须与提交电子版论文版本一致,论文标题须与《学位申请书》中一致。
(3)全匿名论文不允许出现与作者有关的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半匿名论文不允许出现导师姓名、后记、致谢等内容。
(4) MPA学位论文篇幅正文字数不少于2万字。上述正文字数均不包含中英文摘要、目录、引言、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
请各位同学合理安排自己与导师见面签字时间,在提交纸质材料至MPA办公室前确保已完成导师签字环节!(请注意:因我校导师均不坐班,切勿交纸质材料当日在未联系导师的情况下直接来学校找导师签字。请同学务必积极与导师联系、应在10月7日前完成相关材料的导师签字事宜以免影响纸质材料的按时提交!),申请表中各项内容务必填写完整。材料不全或未按时交材料,中心将拒收!!
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采集:
现我校制作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统一采用打印电子照片形式,不再粘贴纸质照片。各MPA学生务必按以下要求拍摄或提供电子照片:
1.因故未参加学校统一采集的应届毕业生,务必于9月28日前到易拍数码影像中心采集照片。影像中心将直接向学校研究生院提供电子照片,并由研究生院学位办统一上传至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
2.易拍数码影像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东区2号楼1803室(地铁1号线或10号线国贸站C出口,国贸桥西南方向),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节假日及周一休息) 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7:00,拍照前务必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10-58691620。
五、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
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含再次申请学位的)均须进行学术规范审查。
毕业(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工作根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法大发〔2013〕109号)规定执行http://yjsy.cupl.edu.cn/info/1102/2652.htm,
论文形式、字数要求详见原《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发〔2016〕44号)附件1http://yjsy.cupl.edu.cn/info/1084/8781.htm,
论文评阅、答辩要求以及异议申请程序等依据《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办法》(法大研字[2023]36号)执行 http://yjsy.cupl.edu.cn/info/1084/8794.htm
《关于部分研究生专业学位论文字数要求的补充规定 》(法大学位字〔2018〕2号)http://yjsy.cupl.edu.cn/info/1084/2395.htm。
《MPA学位论文基本学术规范》http://mpa.cupl.edu.cn/info/1042/1076.htm
注:这是院里负责老师根据学校论文的形式要求为MPA学生专门做的简化版,同学们可参考。
请各位同学务必将关注点放到论文写作本身,写作过程中切勿抄袭;研究生院仅就《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进行解释,不解答关于检测系统的任何问题;论文是否抄袭,以《中国政法大学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审查办法》规定为准。
正常、合理引用是论文必须有的,学校不视为抄袭;抄袭一般指:引用了别人的东西未标注或大段引用别人东西,虽标注、但为恶意引用、则视为抄袭。请各位同学正确区分合理应用和抄袭,遵守学术规范。
请拟申请答辩的同学务必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信息提交和纸质材料提交,逾期一律不予受理本学期毕业及学位申请。
答辩具体安排及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MPA教育中心网站。
附:研究生院通知http://yjsy.cupl.edu.cn/info/1080/87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