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俊生
教授,博士生导师
1959年11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河南大学,获理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委员,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副主席,学位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主要讲授课程为公共治理与中国行政改革以及公共人事制度。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政治学行政学学会理事。
学术兼职: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
北京市政治学行政学学会理事
研究领域:
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
讲授课程:
公共治理与中国行政改革、公共人事制度